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高雄一對潘姓夫婦把用來軟化皮革的工業添加物「碳酸氫銨」及「銨明礬」拿來浸泡海帶,販售時間長達10年以上,估計3114.6公噸被台灣民眾吃下肚,不法所得8800萬~1.5億元。一審時,兩人各被判1年2個月徒刑。近日上訴二審大逆轉,高雄高分院認為,兩人添加物皆符衛福部公告標準,只是未取得許可證,二審改判兩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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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一審判決書指出,潘姓女子與陳姓男子兩人在高雄鳳山區、大樹區從事海帶加工,不只短短五分鐘就能讓變Q變軟,價格也比食用級的便宜一半。地方法院一審認定兩人使用多達5種非食用級之添加物,各判1年2個月徒刑,罰款110萬,查扣不法所得約428萬。
不過,潘姓夫妻堅決否認違法,喊冤「我自己也這樣吃」,上訴二審大逆轉,高雄分院二審指出,兩人所用添加劑的確符合規定,但是兩人事先並未取得「食品添加物許可證」,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撤銷一審判決後,依違反食安法對兩人作出最高罰款300萬元的行政處罰,全案可以上訴。
據了解,工業用「碳酸氫銨」含砷、鉛等重金屬,是皮革廠拿來泡皮革的軟化劑,吃下肚恐會傷肝腎。「銨明礬」也含有重金屬,常食有阿滋海默症風險,而腎功能不好的人若誤食,會造成鋁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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