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北市某警分局偵查隊李姓副隊長,日前參加隊上慶功宴酒後失態,疑似不滿沒有「續攤」而飆罵同仁。為了安撫他,同仁帶他至分局附近有女侍的卡拉OK店。事後偵查隊內部傳出,偕同的同袍年度考績皆不錯,引起其他同仁心存不滿並檢舉副隊長。
▲李姓副隊長遭記過懲處,並調往其他分局擔任勤務官。(示意圖)
據《自由時報》報導,今年初該分局偵查隊破獲案件後舉辦慶功宴,當時因同夥都沒有要「續攤」,引起李副隊長不滿,氣得回辦公室大罵,其他同仁為安撫,帶他到有「粉味」的卡拉OK花天酒地。但事後內部卻傳出,帶李副隊長續攤的同仁年度考績皆不錯,因此引起警界同袍的檢舉。經督察人員調查後,李副隊長遭到記過懲處,並調往其他分局勤務中心擔任勤務官,即便如此依舊無法平息基層員警的憤怒,質疑懲罰太輕「算哪門子處罰?」
與李副隊長共事的同仁表示,這並非他首次「花酒醜聞」,日前他曾出入酒店時與幫派份子起衝突,該黑幫一知道李副隊長是警察,擔心惹上麻煩,急得送上大紅包賠罪。另外,李副隊長友人說,他平時工作算認真、負責,但只要一喝酒就會「出包」,過去也多次因酒後鬧事而遭調職的紀錄。
督察人員表示,警界同袍若發生類似案情,不僅會記過懲處、調離原單位、取消配槍、調整職務,也會加強教育,若是違規紀律重大者,則會記2大過或累積18支申誡、免職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