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屏東報導
屏東縣1名潘姓男子,利用P2P軟體分享兒童性交影片,提供不特定網友免費下載觀賞,警方網路巡邏發現後,根據IP位置鎖定潘男身分,循線約談他到案說明,訊後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移送法辦,法官依法判潘男2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據了解,去年8月間,潘男透過電腦連接色情網站,先利用「eMule」(俗稱「電子騾」)軟體下載兒童性交影片後,再分享給不特定的「eMule」程式用戶下載,藉以免費觀賞該部色情影片,結果被網路警察查獲,因此吃上兒少法官司。
警方呼籲,由於色情論壇充斥網路之中,許多網友習慣下載並分享影片,有些涉及到未成年及兒童性交、猥褻行為等內容,散布這類影片有助長偏差觀念之虞,亦會被認定危害社會善良風俗而觸法。
▲潘男分享兒童性交影片供人觀賞遭判2月徒刑。(示意圖,非當事人/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