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呂品逸/高雄報導
高雄市一名狼父,多年前因為性侵繼女被判入獄7年,但他顯然還沒有得到教訓,假釋隔年竟又猥褻自己才讀國小的親生女兒,學校老師發現女童有輕生念頭,才揭發狼父惡行。法院審理時,狼父堅稱女兒是不服管教才胡亂指控,但法官認為狼父手段惡劣,重判他12年徒刑。
▲狼父性侵繼女被關,假釋後竟又兩次猥褻親生女兒。(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網站)
據《聯合報》報導,該名狼父2007年因為性侵繼女,經法院判刑7年定讞並入獄服刑,並在2014年時假釋出獄,但他隔年2月就對自己還讀小學的親生女兒伸出魔爪,碰觸女兒私處;2016年他見女兒已讀國中,再度進行猥褻,讓女童身心受創。
女童學校老師察覺有異,追問之下得知真相,緊急請社工安置。法院開庭時,被害少女泣訴不僅遭狼父猥褻,媽媽更要他原諒爸爸,改口稱根本沒有這件事,讓她身心更加煎熬,法官審理後,認為狼父惡行重大、心態偏差,重判他12年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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