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總統蔡英文前年受邀出席台北律師公會舉辦的律師節活動,結果國安局在會場外架起電檢門安管,讓律師郭憲彰不滿,認為「律師是主人,總統是客人」,堅不受檢,還推倒電檢門抗議,被依妨害公務罪嫌起訴,一審獲判無罪,高等法院今(12)日將上訴駁回,仍維持無罪。
▲律師郭憲彰因拒絕安檢跟維安起衝突。(圖/資料照片)
儘管一、二審都判郭憲彰無罪,但一審是認為,特勤人員雖可設置安檢門,但全面性且無差別的查驗「不能算是依法行事」,但二審則認為,特勤人員因為有依據,所以有權在特定地點設置安檢門,但可以選擇侵擾較小的方式,而非使用無差別的方式查驗,而且案發時郭憲彰有在現場表達立場。
判決書指出,2016年9月9日下午4時許,台北律師公會在典華飯店舉辦律師節活動,蔡總統應邀出席,特勤中心派人在會議廳入口設下兩座電檢門執行安檢,公會會員郭憲彰對於全部律師都需受檢不滿,要求撤除電檢門不成,經特勤中心上校組長徐男在場勸阻,郭仍繼續爭執,因此直接將門推倒,與特勤人員拉扯推擠,被檢方依妨害公務罪嫌起訴。
▲總統蔡英文。(圖/資料照片/記者林敬旻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