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盈君/高雄報導
高雄苓雅區去年3月,發生一起8旬翁,在自家門口慘死的命案,經警方追查,循線逮捕了涉案鄰居51歲的王姓男子,王男坦承因為老翁唱歌、硬幣擲筊發出噪音干擾睡眠,才會拿鐵鎚去理論,一審認定老翁頭、臉部共27處重擊傷,依殺人罪判王無期徒刑,高雄高分院今駁回上訴,全案仍可上訴。
▲王男坦承因老翁唱歌、硬幣擲筊太吵才會去理論。(圖/示意圖/資料照)
據了解,王男於2016年8月,搬入苓雅區一棟出租套房8樓3室,陳姓老翁住在5室,但陳翁常在深夜擲筊、唱歌等製造噪音,王男與女友接連向陳翁及房東反應皆無效,雙方滋生嫌隙。去年3月23日深夜10點半多,王男正要就寢又聽到聲響,於是拿出鐵鎚企圖威嚇,雙方發生爭執、拉扯,王男便朝陳翁頭、臉部連續重擊數十下。
事後,王男見陳翁倒臥血泊後,趕緊逃離現場,陳翁因頭多處撕裂傷及凹陷性骨折,大量出血當場死亡,隔兩天房東欲清掃發現其門沒關,驚見他已慘死。王男落網後辯稱,陳翁當時出手搶鐵鎚及作勢打人,他才用鐵槌攻擊,離開時看他傷勢不嚴重,還請女友去協助探視,絕沒有殺人意圖。但合議庭認為,陳翁頭、臉部多達27處重擊傷,深入顱骨,且鐵鎚的木柄都敲斷,不可能不知會打死人,王說法難採信。
合議庭指出,王男的「殺意堅決」,審酌他曾有殺人未遂前科,學歷國中肄業、從事鐵工,每日收入約1至2千元,離婚育2名成年子女,犯後仍意圖卸責,沒有達成和解,且此案因王男的情緒管理不當、主觀意識強、易怒,完善教化、治療仍有改善可能,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生;經王上訴二審,高雄高分院仍維持一審判決,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