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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市一名鄒姓老師幫自己的兒子首次辦理護照,沒想到拿到護照後一看發現,護照號碼末四碼為「4444」,認為不吉利想更換號碼,卻被刁難碰壁,承辦人員要求再次繳費和寫陳情書,不通人情,讓人十分失望。
周老師:「連續四個4我想大部分民眾都會介意有這樣的情況,那同時政府內政部相關的換發身分證的規定,其實也都有針對這一個連續"4"字出現的情況去做處理。」
周老師表示第一次辦護照要繳交900元,若想要換發護照,須先寫陳情書後,附上相關文件並再次繳交900元,根本就是「一頭牛被扒兩層皮」。一般在申辦生分證時,戶政單位都會避免給「4」(諧音「死」)或諧音不雅的身分証字號,但對此外交部領務局副局長尹新垣表示,護照是由中央印製廠統一印製,和鈔票一樣都是連續性的流水編號, 所以要停止使用4的證件號碼有工作人員執行上的難度。(整理:實習編輯王怡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