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盈君/綜合報導
鄭姓女子於2014年5月,因債務問題和林姓男友發生爭執,竟朝他呼巴掌、丟菸灰缸,更出拳猛毆害林男左眼受重傷需要開刀,後來鄭女因精神不穩尋短住院,林男將好不容易籌來的手術費,拿去支付鄭女的住院費,導致最後自己左眼失明,法院依重傷害判鄭女1年6個月徒刑。
▲鄭女因債務問題和林姓男友發生爭執。(圖/示意圖/資料照)
鄭女到案時坦承,有對林男用腳踢、呼巴掌,但是因男友想捲款逃跑才動手,並沒有故意持菸灰缸丟對方;鄭女的辯護人則表示,林男視力無法恢復,是因為延誤就醫的關係,並非鄭女所為。法院認定,徒手或拿器物攻擊他人眼部,極可能導致他人眼部視能毀損,且林男遭攻擊後當天就到醫院,1個月後再到眼科復診,已經視網膜剝離醫院並建議立即手術。
林男表示,轉院後因為手術高達近3萬元,所以沒有馬上開刀,而籌到錢時女友卻跑去尋短住院治療,自己就把籌來的錢,拿去付鄭女的住院費;友人也證稱,林男還有去醫院照顧鄭女,自己卻沒錢可手術。法官認為,林沒有故意延誤就醫的理由,而他因經濟困難無力支付醫藥費,導致最後失明,鄭和辯護人卻以對方延誤就醫做為脫罪理由,有失公允。
法院審酌,鄭、林2人是因為債務糾紛起衝突,林男在偵查時還曾說,知道女友的精神狀況不好,要對她撤告等語,之後依傷害至人重傷罪,判鄭女1年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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