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男子發現林姓妻子常以工作為由多日不回家,因此偷偷在她機車裝上GPS,果然發現妻子在鄧姓男網友家中,趕抵鄧男住家按門鈴時,鄧男還稱林女是「未婚妻」,讓林夫氣得怒告2人通姦,新北地檢署調查,林夫並未提出精液、衛生紙等證物,也並未撞見2人衣衫不整或是在嘿咻,因此認定2人罪證不足不起訴。
據悉,林女從網路交友軟體「拍拖APP」認識鄧男,今年初鄧男邀林女到住處吃飯,林女隨即答應赴約,未料行蹤早已被林夫掌握,循線找到妻子停放機車得大樓,逐戶按鈴詢問,最後在鄧男家中找到妻子,未料鄧男一開始竟回說「林○○是我的未婚妻」,卻被林夫打臉「我是她老公」,鄧男當下便返回屋內,林女則是立刻下樓找老公,事後林夫對2人提告妨害家庭。
林女辯稱,與鄧男只是朋友,當晚只是到鄧男家中吃飯,否認有發生性行為;鄧男供稱,想跟林女交往,才會邀她到家裡吃飯,不知林女已婚,兩人並未發生性關係,鄧男更解釋,會說林女是未婚妻,全因「不知道按電鈴的是誰,怕對方是來騷擾的人」,更稱「如果知道對方是人妻,怎麼可能還會說她是我的未婚妻。」
由於林夫並未提出照片或沾黏精液衛生紙、保險套等證物,也並未撞見2人赤裸在屋內或發生性行為,檢方認為憑單一指述無法認定犯嫌,今處分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