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空軍戰術管制聯隊第一雷達中隊一名吳姓下士,去(2017)年與前女友分手後,11月買了消夜前往前女友家,吃完後竟將前女友撲倒性侵,還向法院說「吃完宵夜就復合了」,最後台南地院依強制性交罪、強制罪判吳男3年4月及4月徒刑。
▲示意圖/翻攝自pxhere
據《自由時報》報導,前女友認為只是吃宵夜而已,因此開門讓吳男進入,不料吳男吃完宵夜後,突然搶走前女友的手機,並將對方壓在床上,儘管前女友不停哭喊「你不要這樣」、掙扎,吳男仍將對方衣服脫光性侵得逞。
事後吳男前女友驗傷提告,吳男向法官表示,以前2人吵架後都是吃宵夜就和好,他當下才會認為兩人已復合,與對方發生性關係,但法官認為吳男前女友當下就已拒絕,因此未採信吳男說法,最後依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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