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這實在是好崩潰!一名林姓丈夫發現妻子與譚姓小王之間的鹹濕對話,其中包括「好想你幫我吸....好癢...」等等,之後還會同警方上門抓姦,雖然當下逮到2人共處一室,且小王也已經同意簽下和解書認賠70萬元,但是卻因查無通姦實質證據,檢方最終仍不起訴。
▲因查無通姦實質證據,檢方最終仍不起訴。(圖/示意圖/與本文無關)
林男指控,譚男明知妻子郭女已婚,去年3月,仍在竹北市出租套房內發生親密行為,經他會同警方上門盤查,當場抓包2人共處一室。偵訊時,郭女與譚男不否認當時同處一室,且事後與林男簽立和解切結書,惟均否認通姦,均辯稱2人未曾發生性行為。
林男事後提出2人的微信對話紀錄,郭女曾表示:「好想你幫我吸... 好癢...」譚男:「真的很想要嗎?」等內容。由於郭女當庭確認這些文字,是她與譚男之間的通訊無誤,檢方認為,這可以認定2人關係已非一般朋友情誼,然刑法通姦罪需以雙方業已從事姦淫行為為要件,2人於案發當時,是否確已發生姦淫行為,恐難以直接認定。
此外,根據和解書內容,縱可認譚男與林男確實針對通姦事件,經徵信業者協商後,以70萬元達成和解,然譚男當時並未親口坦承與郭女發生性行為,且這份和解切結書內容,是由他人先撰擬再交譚男簽名,實難排除譚男僅出於息事寧人動機,未思慮所載內容用語,就直接簽名的可能性。全案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