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綠光罩頂!新北市一名張姓人妻2012年離家出走後,認識了小他五歲的黃姓男子,兩人陷入熱戀後同居,還為他生了兩個孩子,直到2016年,張女丈夫收到戶政事務所通知,要求辦理出生登記,才讓整件事曝了光,氣得告兩人通姦並求償200萬元!對此,新北地院審理後,考量張女與黃男經濟狀況,今(9)日判決兩人僅須賠60萬元。
▲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pixabay
根據判決書,35歲的張女與丈夫婚後長期感情不睦,於2012年離家出走,離家期間認識了小她5歲的黃姓貨車司機,兩人同居後,張女於2016、2017年連續為他生下兩個兒子。
無奈紙包不住火,張女丈夫2016年收到戶政事務所要求辦理出生登記的通知,讓兩人婚外情曝光,怒告2人通姦並求償200萬元!對此,張女辯稱丈夫要她付1000萬元才同意離婚,又常對她拳腳相向,逼得她不得不離家,希望法官考量她和黃男的經濟狀況,從輕酌定慰撫金。
法官審理後,查出張女和黃男經濟狀況確實不佳,兩人名下除了車齡十幾年的老車外,沒有其他財產,黃男甚至領有清寒證明,因此認定張女丈夫求償金額過高,最後判兩人僅須賠6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