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已婚男女發展出婚外情,不但沒有私底下「偷偷來」,竟還拍了許多私密照,甚至在孩子面前大膽放閃曬恩愛,不過大膽偷情的痕跡,也成了另一半抓姦的鐵證。
據《自由時報》報導,30多歲的王姓電腦工程師結婚12年,有3名子女,近年與已婚、育有1子的許姓女客戶發生婚外情。王妻兩年前在丈夫手機、電腦中發現兩人以「寶貝」相稱,還有親吻、半裸相擁等親密照片,還在行車紀錄器中發現兩人討論做愛、避孕、性器官等對話,也從丈夫的刷卡記錄得知曾帶小三到宜蘭、礁溪度假,還曾安排沖繩5日遊幫許女慶生。
王男否認偷吃,表示雖然與許女出遊,但許女的兒子也在場,強調雙方是「正常朋友間的互動」,反過來控告妻子涉妨礙秘密罪,非法取得證據,但檢方認為王妻是為證明配偶權受損,維護自身權益,所以不予以起訴。
雖然王妻沒有提出具體的通姦事證,但高院審理認為,兩人床上半裸相擁、在許女兒子面前放閃,這些行為已超越正常社交分際,判兩人須賠償40萬元,而王男的離婚官司仍在審理中。
▲示意圖/翻攝Pixab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