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辰彥/綜合報導
中華民國足球協會7日晚間發表聲明稿,針對國際足球總會FIFA於5月4日來函有關FIFA建議事項作出聲明。
足球協會聲明稿如下:
本協會第十一屆理監事任期已於2017年12月31日屆滿,前因國民體育法修章事宜及選舉事務意見之分歧,遲至今日尚未完成第十二屆理監事改選。國際足球總會(FIFA)與亞洲足球聯盟(AFC)已於2018年4月18日至20日來台訪視,了解相關規定及進度後,於2018年5月4日來函,明確指示未來辦理選舉事務之相關建議。
國際足總表示,本協會需於近期舉辦「臨時會員大會」,通過中華足協「選舉規章」(Electoral Code)、選出「選務小組」及「選務申訴小組」,本協會第十二屆理監事選舉相關事宜將由選務小組及選務申訴小組進行後續辦理。
關於「參選人資格」之問題,國際足總已對本協會之章程做出明確指示,將由選務小組依據本國人民團體法及本協會章程等相關規定,辦理候選人資格審查,隨即舉辦第十二屆理監事選舉。
▲FIFA針對足協改選回函。(圖/中華足協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