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比藥品有療效?醫師立委:何必靠小編大推、使用心得?

記者李鴻典/台北報導

違規廣告罰不怕?去年食品廣告違規王共被罰71次,令外界不禁質疑難道是罰金過低,讓業者絲毫不在意?食藥署昨(7)公告,針對違規廣告累犯,按次提高基本罰鍰額度,可罰到逾百萬,並且銷售金額總計破千萬元,或危害人體健康,可要求業者停業、下架。具有醫師身分的綠委林靜儀則說,食品暗示療效一直是一個很大的問題。輕者花錢受騙,重者傷身甚至有人因此拖延疾病治療而身亡。

▲衛生福利部。(圖/記者林敬旻攝)

林靜儀指出,食品廣告暗示療效已在委員會質詢許多次,食藥署也表示屢屢接到檢舉調查有違法之後就開罰。但是很多時候廠商根本罰不怕。「或者現在許多臉書行銷的廣告業者在國外,罰不到」。

除了加重罰則之外,重要的是,當消費者被廣告的這些要暗示「會瘦」、「之前的XXX用過之後都好了」、「效果明顯」、「氣色變好」,引誘到腦波弱的時候,請先仔細檢視產品的登記是藥品或是食品。

她提醒,想想看,如果一個食品,可以有比藥品還好的「效果」,那怎麼沒有被研發來變成藥品?而要靠各種「小編大推」、「使用心得」來廣告?

林靜儀也表示,藥品查驗是一個很嚴謹的規範,必須經過動物實驗、各階段人體實驗,都驗證出療效和副作用以及使用禁忌症等等科學資訊之後,才能通過各國的藥品查驗。所以很多人說,「哎呀我看到藥品都有很多副作用」,是啊,因為做研究過程一定要確認有哪些副作用,而且要揭示給使用者知道。

立法院衛環委員會晚間延長開會聯席審查勞基法修正案,民進黨立委林靜儀 圖/記者林敬旻攝

▲醫師立委林靜儀。(圖/記者林敬旻攝)

而那些暗示療效的食品為甚麼「沒有副作用」?一方面可能是根本就沒有效果,另一個可能就是,「沒有做過研究追蹤,當然不知道其實會有副作用」。這種情況下,沒有研究沒有追蹤的產品,真的會安全嗎?

林靜儀也揭露,很多廠商為了避免被查到,更會在消費者詢問時,以「請見私訊」來規避;想想看,如果是正常的廠商,何必要偷偷用私訊跟妳溝通?直接回答讓更多有疑問的消費者看到不是更好?這種廠商,一開始就不誠實了,如果出了消費糾紛,更是常常求償找不到人。她說,政府的罰則可以越修越高,但是「食品就是食品,不可能用食品來治療疾病」這個觀念,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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