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中一名擔任公務體系科長的邱姓男子,看見同單位職員小梅(化名)年輕貌美,不但和她談論有關男女性愛的書籍,還趁著兩人獨處的時候擁抱她,並撫摸其腰部,小梅嚇得向政風室哭訴遭科長猥褻。對此,台中地院法官審理後,依強制猥褻判邱1年徒刑,邱事後認錯以60萬元與小梅成立調解,法官宣告緩刑4年,仍可上訴。
▲圖/示意圖
判決指出,邱男去年任職期間,認為小梅涉世未深,不但和對方談論性愛書籍《裙子底下的秘密》,還傳訊稱「您也是成熟女人了,應該知道多懂一些了,看了會反應是正常的呦」、「周二一整天沒見著你,夜裡就夢到妳」等語,小梅收到訊息後都未回應。
去年3月間,邱男將小梅帶到雜物間後關上門,接著更伸手正面環抱對方,小梅驚嚇之餘也立刻表明「科長不要,這樣不好!」不料,邱男竟變本加厲,將手伸進對方外套裡,隔著衛生衣撫摸腰部及背部,隨後邱放開手,小梅慌張丟了一句「科長要上班了,差不多要下樓了」就逃離現場。
事後,小梅向政風室哭訴遭邱姓科長猥褻,除了當天提早簽退外,她之後也連續請假3日,該單位報警處理。法官認為,邱男為逞一己性慾,竟不顧公務倫常,違反他人意願強制猥褻,最後依強制猥褻判邱男1年徒刑,邱男事後認錯以60萬元與小梅和解,法官最後判他緩刑4年,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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