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桃園市龜山區一名55歲的張姓婦人,長期被大6歲的前夫家暴。3年前,張婦受不了前夫亂摔早餐,因此在牛奶中摻入半匙農藥給前夫喝下後,眼睜睜看著前夫在椅子上毒發身亡,再報警自首「我殺了人」;一審依殺人罪判刑4年2月,高等法院今(16)日撤銷原判決,改判2年,緩刑3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可上訴。
▲張婦在裝有牛奶的馬克杯內摻入農藥攪拌後,端給前夫喝。(圖/資料照片/翻攝畫面)
高院認為,張婦因長期被家暴而心生不滿,且持續未解,所受壓力已超過能負荷與有效因應的程度,致身心俱疲,已有「慢性和隱性憂鬱」卻不自知,並因其長期未就醫治療,造成壓力因應策略逐漸窄化,引發判斷力受損,產生有部份精神障礙及其他心智缺損,致辨識行為違法的能力降低。
高院考量,張婦犯後已坦承過錯,深切表達悔意,且子女已經喪父,若母親再入獄,家庭將破碎而不完整,原審未依刑法減刑,因此撤銷改判,給予緩刑。
檢警調查,張女是黃男的前妻,2人於2000年12月2日離婚但仍住一起。黃男患有糖尿病,因視網膜剝離失明,無法工作,張女不忍前夫無人照料,於是繼續照顧前夫的三餐及生活起居,但黃男不感激前妻的付出,仍繼續大呼小叫、亂發脾氣,導致張女長期處於被家暴的高壓狀態下。2015年1月底至2月初,黃男接連數日出言恐嚇張女,導致張女無法安睡而失眠,同年2月3日清晨6時30分許,黃男又藉故嫌棄飯菜不好吃而向張女丟擲餐具以宣洩脾氣,甚至恐嚇「要叫黑道去找小孩子要錢」,張女忍無可忍,上午7時許在裝有牛奶的馬克杯中,摻入半匙農藥「納乃得」攪拌,再端給黃男喝。
黃男喝下農藥牛奶後,身體即感到不適,全身顫抖、口吐白沫,並大聲斥責「妳是不是在裡面放了什麼藥?」「妳給我喝下去!」張婦亦因此受驚嚇而呆坐在黃男身旁,直到黃男已無動靜,張女才撥打電話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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