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警政署本(19)日針對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員警涉嫌向色情業者索賄案,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中山分局前、後任分局長發布職務調整如下:
1. 警政署保安組長吳敬田(前任中山分局長)調保三總隊主任秘書
2. 中山分局長黃永志調台中市政府警察局和平分局長
3. 台北市中正二分局長楊哲昌接中山分局長
4. 台中市第二分局長沈炳信接中正二分局長
▲圖/翻攝自Google地圖
前日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協同檢調,針對中山分局員警涉嫌向轄區業者索賄案,同步執行搜索,中山分局巡官吳○○等6員,先後擔任酒店所在之警勤區員警,經法院審理後裁定6員全部羈押,依規定遭羈押人員,將立即先予以停職處分。而中山分局前後任分局長,則依照靖紀工作規定調整職務,並俟本案偵審結果,追究其他相關人員行政及考監責任。
警政署對部分害群之馬員警涉入貪瀆包庇案件,深感痛心,並責由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全力配合後續偵辦。風紀是警察機關的命脈,警察機關有公開、透明,接受檢驗的決心,警政署也藉此提醒各級主官(管)需嚴加考核所屬,展現杜絕貪腐、整飭警紀的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