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大陸湖南益陽市安化縣一名13歲女孩,日前被一名29歲李姓男子帶到賓館發生性行為。事後女孩家人得知並報警處理,不過警方調查後竟「不予立案」,表示兩人行為屬「約炮」。此事曝光後引發網友討論,紛紛質疑警方包庇,直斥「法律何在」。
▲13歲女遭性侵!警認定「約約炮」放嫌,惹民怨。(圖/翻攝自XXX)
據大陸《北京時間》報導,13歲有智能障礙的女孩在上月27日被一名29歲男子李某帶到賓館「性交」,事後女孩將此事告訴家人,讓家人怒報警處理。不料隔日女孩父親至警局了解案情,警方卻表示「不予立案」並解釋調查結果,李男坦承與女孩有性行為,但是屬女孩自願,雖然法律規範任何人與14歲兒童發生性行為,就算兒童同意依然犯了「強姦幼童」罪,不過李男完全不知女孩未滿14歲,且曾詢問過女孩年齡,不過女孩都不願意說,加上女孩長得比較成熟,通俗一點說此案比較像「約炮」。
事件一曝光,引發網友討論,紛紛質疑警方「包庇」留言,「警察一定拿了人好處了」、「這根本是包庇」、不過也有網友認同並反問批評者「是你的解釋起作用,還是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起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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