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啓明/桃園機場報導
桃園機場第2航廈4月12日發生廁所遭縱火案,經刑大人員1個多月追查後,今天上午宣布破案,縱火嫌犯竟是在機場擔任保全工作22歲張姓男子。張男偵訊時供稱,因工作上不如意,才在當天至備勤室拿取1只打火機,選擇航廈比較隱蔽的3樓北邊厠所,以打火機點燃擦手紙縱火洩憤。警訊後依法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法辦。
▲桃園機場第2航廈3樓廁所日前遭到縱火。(圖/翻攝畫面)
▲遭燒燬的擦手紙機。(圖/翻攝畫面)
▲事件發生後,航警封鎖現場調查。(圖/翻攝畫面)
航警表示,本案發生後在男廁所內發現擦手紙機及下方垃圾桶燒毀,也通知桃園市消防局火調小組到場協助鑑識,發現起火點在擦手紙處,起火原因判定人為因素。
航警調閱監視器後鎖定1名22歲張姓保全涉案,但張男多次否認涉案,本月18日經張男同意帶至刑事警察局接受測謊,張男自知測謊未過才坦承犯行,並帶至現場模擬犯案過程。全案訊後依觸犯刑法公共危險罪嫌移請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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