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盧素梅/台北報導
行政院院會今(24)日通過由內政部提出的「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22條附表1」修正草案,調升警正四階以下基層警消人員年功俸額,從現行的500提升1級到525,每月所得可增加1370元,約6.6萬人受惠,將請考試院會銜後送請立法院審議。
▲行政院院會24日通過由內政部提出的「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22條附表1」修正草案。(圖/記者盧素梅攝)
行政院長賴清德在院會中裁示,警消人員業務性質特殊,具高度危險性,為體恤基層警消人員辛勞、激勵士氣,並吸引人才留任,有其必要性。他並表示,本案所需增加經費,中央部分請主計總處全力支援,地方部分則請內政部積極與各地方政府溝通協調,並請主計總處提供協助。
內政部指出,希望藉由提高薪資俸額上限,以適時反映基層警消人員辛勞,積極推動警察人員人事條例修正工作,將警正四階以下基層警消人員最高年功俸額從現行500元,提升1級至525元,增加現職及退休同仁所得,以俸級陞遷代替職務陞遷,適度彌補現行制度上基層警消陞遷不易的困境。
▲內政部長葉俊榮。(圖/記者盧素梅攝)
內政部進一步指出,俸額提升1級除了現職人員每月所得可增加1370元,每年約增加1萬9千多元外,退休後也可提高退休所得,每月約增加1600元,每年約增加1萬9千多元。全國現有警正四階以下基層警消有6萬6千多名,第1年立即受惠的同仁約有2萬8242人、第2年增加1371人、第3年起再增加873人,爾後每年受惠人數均會再增加。
另外,內政部表示,對於這次修正草案將最高年功俸提升1級,將導致部分同仁第1年減少半個月優惠考績獎金之疑慮。內政部說明,同仁晉級525元當年度考績獎金雖減少半個月(以任警正四階滿10年者為例,約減少3萬6千多元),但現職待遇晉級後每年可增加1萬9千多元(以14.5個月計),雖扣除後約減少1萬6千多元,但以後每年均增加1萬9千多元。再者,優惠考績只有晉525元當年暫停,次年起即恢復優惠權益。
民進黨中常會昨天聽取此案的報告,身兼民進黨主席的總統蔡英文盼此案儘速通過,由於立法院本會期將於31日休會,本會期已來不及,民進黨團目前打算爭取這項修法在立院下個月的臨時會完成三讀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