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漁工疑遭虐、血汗 環團籲漁業署積極管理

綠色和平今(24)日指出,柬埔寨當局2014年判決6名台灣人涉及人口販運後,5人潛逃回台,其中2人在台開設可聘僱境外漁工的合法公司,希望政府積極了解是否涉及不法。漁業署稱未獲不法資訊。

漁船,漁業,遠洋漁業,漁夫,圖/翻攝自Greenpeace 綠色和平 (台灣網站)臉書

▲環團希望漁業署積極了解有無境外漁工遭虐、血汗情事。(示意圖/翻攝自綠色和平網站臉書)

農委會漁業署副署長林國平說,刑事案件權責歸屬司法,漁業署聯繫檢方,沒有得到犯罪資料;若取得犯罪資料,一定會移送法辦,目前未獲不法資料。

他說,綠色和平質疑有2位在台開設漁業公司,實際上可能從事境外聘僱漁工業務,漁業署相信漁會知道的話,也會通報。

綠色和平今天召開「不讓血汗海鮮上桌」記者會。遠洋漁業專案負責人李宜蕎說,綠色和平之所以發現台灣人經營的巨洋國際漁業在當地遭到判刑的案件,是因為在當地服刑的林玉欣的先生在網路上傳當地官方判決文件,而判刑刑度的資訊則是法務部內部有人提供。

李宜蕎說,這件台灣人在柬埔寨經營的公司「巨洋國際漁業」涉及販運人口,讓漁工遭遇挨餓、虐待、死亡威脅等情事,2014年在當地有6名台灣人被起訴,都依「非法意圖移置人口,人口販運和性剝削防制法」罪名,遭判刑10年,除林玉欣入獄服刑,另5人則潛逃回台。

李宜蕎說,其中巨洋國際漁業負責人盧天德,以及陳春木兩人竟然在台灣個別開設人力仲介機構,並是漁業署主管境外聘僱漁工公司的合法機構,綠色和平質疑又會做出過去傷害漁工的不法情事。

李宜蕎還說,另外兩人,黃俊發、吳富藏,則在台灣開設漁業公司,雖然不是人力仲介公司之名,也不是漁業署許可從事境外聘僱漁工的合法公司,就是不可以從事境外聘僱漁工業務,可是黃俊發的公司設在前鎮漁會樓上,招牌還註明過去在柬國營運的公司名稱,加上這兩人也未服刑就回台,因此質疑他們在台重操舊業。

扣除以上4人,還有1位被綠色和平質疑潛逃回台的人,李宜蕎說,行蹤不明。

她說,由於境外聘僱漁工業務不是由勞動部主管,不適用勞基法;綠色和平呼籲政府應將此業務改由勞動部主管、適用勞基法,這樣才能讓境外漁工受到更多保障;並希望漁業署扮演更積極的角色,主動了解以上4人在台營業的公司、機構是否有不法情事。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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