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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月23日有兩名國道員警在職勤時,遭過勞大貨車駕駛追撞殉職,為減少執法人員暴露於風險中的機會,未來交通部欲增加科技執法的範圍,以ETC「區間平均速率執法技術」抓國道超速,就是要讓惡性違規車輛無所遁形,不過此舉也讓民眾質疑政府搶錢。
▲交通局欲增加科技執法的範圍,以ETC抓國道超速。(圖/資料照)
過去ETC電子計程收費系統剛起步,部分車主消極抵制,加上隱私權受侵犯等顧慮,當時遠通電收並未同意提供ETC門架讀取的行車數據做為測速用途。不過科技執法是趨勢,包括英國、法國、瑞士、南非等,均已採用電子設備執行高速公路的「速度管理」,義大利更發現當車速趨於均勻時,有助於提升空氣品質。
「區間平均速率執法技術」指的是在各個ETC門架之間換算出車輛的平均車速,像是在限速110公里的路段,若在30分鐘內行駛超過55公里就代表超速。交通部道安會昨(29)日證實,ETC科技執法除7月1日將於萬里隧道實施之外,第二階段將推廣到機車事故較多的山區道路,例如北宜公路、台北市仰德大道等,而第三階段則會在高速公路試辦,以台灣現有的319座ETC門架取得車輛通行資訊,藉以取締惡性違規、嚴重超速的駕駛。
▲交通部表示,ETC科技執法第三階段會在高速公路試辦。(圖/資料照)
不過有民眾質疑政府利用新科技把用路人當提款機,說「推行ETC的目的是收取通行費與交通管理,不該是拿來抓違規」。對此,道安會執行祕書謝銘鴻表示,取締的目的是要讓駕駛有所警惕,而非收罰款,最終目的還是希望能夠減少國道上的重大交通傷亡事件。(整理:實習編輯袁千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