夠渣!鐵鎚敲頭、性侵退休女老師還咬掉乳頭 死刑又被撤銷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高雄市男子劉志明4年前因感情受挫,為了搶車去找分手的女友談判,竟持鐵鎚重擊一名退休高中女老師,還以手指性侵,並咬掉乳頭吐棄於車內,最後搜刮財物、把女老師反鎖車內。歷審認為,僅判處無期徒刑無異違背正義,依強盜殺人罪判處死刑,但最高法院認為,尚有證據未調查完備,昨2度撤銷死刑判決,發回更審。

獨/殘忍! 14槌殺退休女師 嫌犯遭聲押

▲劉男行凶後逃跑。(圖/資料照片)

法院調查,現年42歲的劉志明於2014年11月間,被女友分手後,還被封鎖電話、LINE等,仍不死心,於同年12月3日上午,帶著鐵槌騎乘機車前往尋找女友,結果在高雄左營孔廟旁的哈囉市場附近,隨機看見一名剛採買完畢的59歲退休高中女老師,正從市場走回車子旁,而萌生搶車代步的念頭。

劉男見女老師打開車門,趁機坐上駕駛座,並持鐵鎚打暈女老師,又逼問解鎖方法,但女老師頭部重傷,無法回答,再被劉男持鐵鎚重擊頭部,劉男還搜刮她皮夾中的2千元,再把手指伸進下體性侵,還一口咬下女老師的右乳頭吐在車裡,最後把車子反鎖,導致女老師死於車內。

慘遭劉志明強盜性侵的退休女教師。資料畫面

▲無辜遭殺害的女老師。(圖/資料照片)

強盜性侵部分,一審判劉男10年,因未上訴已確定。強盜殺人部分,一審至更一審均認定,劉男對年邁的婦女痛下殺手,離去時反鎖車門,阻止外界救援,手段殘虐、令人髮指,其罪行天地難容、毫無可逭,將他判處死刑,案經上訴後,最高法院認為,劉志明的自白不得作為認定事實的唯一證據,原審對於犯罪證據未調查,及有判決理由不備的違法,也沒有讓劉男對員警向攤商的訪談行使詰問權,再次撤銷死刑判決、發回更審。

女教師遭強盜性侵的陳屍現場。資料照片

▲劉男行凶後將女老師反鎖車內。(圖/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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