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高雄一名溫姓保全去年7月間,看到一名6歲女童下樓拿信,竟尾隨對方進到信箱間內伸出鹹豬手,害女童當場嚇得尿失禁,返家後也立刻告訴父母並報警。對此,高雄地院昨(1)日依加重強制猥褻罪判溫男3年4月徒刑。可再上訴。
▲示意圖/攝影者greg westfall, flickr CC License
女童表示,她從幼稚園下課返家後,緊接著出門到爺爺奶奶家放書包,之後再返回大樓,到了大樓後她先去信箱間幫父母拿信,沒想到溫姓保全卻跟在她的身後,當她轉身時就被對方緊緊抱住,雖然她想逃跑但對方力氣之大,完全無法推開他,且溫男還更進一步伸舌親吻她,「他的舌頭伸進去我的嘴巴一半,我當時覺得很生氣,而且我覺得很噁心,他還說不可以把這件事告訴別人。」
女童表示,她當時原本想要大聲求救,但是她又擔心要是叫出來,「那個保全叔叔就會覺得他贏了。」事發後,女童父母也趕緊帶著女兒報警。溫男到案後,辯稱自己只是跟女童玩耍,否認猥褻,直到日前法院開庭才認錯,合議庭認為他犯行影響女童身心甚鉅,依加重強制猥褻罪判刑3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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