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台北報導
台北市1名陳姓女子,去年3月底前往聯合醫院和平院區,探視因肚痛二度掛急診的叔叔,由於醫生安排顯影檢查必須空腹,陳女認為空腹等待時間過長,遂要求女護理師拿出病歷供她查看遭拒,陳女竟動手痛毆護理師額頭;台北地院今依違反《醫療法》判陳女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9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據了解,去年3月27日凌晨時分,陳女叔叔因不明原因引發肚痛,隨即前往北市聯合醫院和平院區急診後,早上又再次復發,只好二度來到和平院區掛急診,陳女得知後前往探視,當時醫師欲進一步檢查肚痛原因,遂安排叔叔進行腹部斷層掃描,但這項檢查必須等待空腹時間,陳女等了一段時間後很不耐煩,向院方要求帶叔叔離開,林姓女護理師則要求病患簽字,陳女反而要求拿出病歷供她查看,護理師基於《個資法》拒絕交出病歷,結果遭到陳女痛毆一頓,導致額頭紅腫挫傷,還有暈眩症狀,護理師憤而提出告訴。
陳女應訊時表示,當時她為了觀看病歷,與林姓女護理師發生爭執,但她否認有暴力傷害對方,陳女還說:「我沒有打到林女額頭,只有用1 根指頭指林女,有碰到對方頭髮,但沒碰到額頭,林女根本沒受傷。」;但法官根據林女及醫師之供述,以及監視器畫面等證據,認定陳女罪證明確;法官審酌,陳女不耐候診時間過久,動手毆打林女成傷,事後又辯掩卸責,因此依違反《醫療法》判陳女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9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陳女在和平院區急診室內毆打女護理師遭判刑。(圖/翻攝自Google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