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蘇怡璇/新北市報導
新北市一名縱火慣犯李國輝去年11月在中和出租公寓縱火,當時釀9死慘劇。嫌犯放火後,甚至還在現場徘徊觀看火勢,事後遭逮辯稱:「有聲音叫我去做」,檢方根據醫院鑑定報告,認為雖然有「幻聽」,但仍有辨識、選擇能力。因此依殺人罪將他起訴。而新北地院判處死刑,仍可上訴。
▲嫌犯假裝好意拿著便當給朋友吃,其實是縱火。
檢方起訴指出,涉嫌縱火的李國輝是緬甸籍男子,長期使用安非他命,導致有聽覺的障礙病症。縱火也不是第一次了,去年11月,李男認為分手的前女友躲藏在女友人家,當時就帶著汽油前往縱火,也不滿里長說他壞話,燒毀里長住處附近兩輛機車,犯下前兩次縱火案後,警方將他函送地檢署偵辦,但屢傳不到,拘提也找不到人。沒想到,竟是悲劇開端。
▲中和公寓9死縱火案!嫌辯:有聲音叫我做⋯仍被法院判死!
李男原本與一名胡姓友人是好朋友,兩人分別住在中和區同一棟出租套房內,某日李、胡因細故發生口角糾紛,導致李嫌因此懷恨在心,先到中和區某間加油站購買汽油,並帶著裝有汽油的寶特瓶及一個便當,假意要來尋找胡男。送完便當後,隨即點燃放置在樓梯間的汽油。造成3、4、5樓包括同住胡姓友人等9名房客死亡。
其中一名被燒死的張姓死者,家屬今天到地院聽判,宣判前向媒體表示:希望法院判李男死刑,「如果每個犯罪者都用精神病(幻聽)來辯解,社會就亂了。」
李姓嫌犯到案後,不斷向警方供稱:「有聲音叫我去做」,案件到了檢方,他仍堅持「幻聽」,檢方因此將他送往台大醫院精神鑑定,院方的鑑定報告書上認為,李男對於幻聽採取對抗方式,可見未被幻聽控制,仍有辨識、選擇能力,加上他先前一旦被激怒,就會跟人起衝突,因此認定他縱火只是個性反應,並非被幻聽控制,最後依殺人罪將他起訴。而新北地院開庭判處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