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何正鳳、許世良、涂永全/高雄報導
20歲的女學生和35歲的校車司機,兩個人相差15歲,女學生因為是校車車掌,和司機日久生情,當天女學生出去約會的時候,還跟家人說很快就會回來,沒想到就此一去不回。而殺人的司機被判18年有期徒刑,女學生家屬向他求償2440萬,司機雖然答應要賠,但是名下根本沒有任何財產。女學生家屬說,將近10年了,一毛錢都沒有拿到,對方出獄後就可以跟家人團聚,而女學生的父母,卻永遠等不回寶貝女兒!
▲女學生和兇嫌相差15歲。
穿著條紋外套、牛仔褲,蹲在地上採草莓,女學生年僅20歲,她和兇嫌楊姓男子在學校裡相識,楊姓男子是校車司機,女學生是校車車掌,兩個人近水樓台產生情愫,當天女學生瞞著家人,和校車司機出門約會。
女學生姊姊(2009.02):「她說我出去一下,早餐不要收,我等一下就回來了。」誰能料到女學生這一出門,即是永別。
▲兇嫌兒子表示,女學生有來他家。
楊姓男子離過婚,育有一子,當時小孩還在念國小,女學生曾經到楊姓男子家中做客。兇嫌兒子(2009.02):「過年有來,過年我們去屏東,她有來我們家。」
▲兇嫌將死亡的女學生衣服脫光。
好景不常,楊姓男子犯案後相當後悔,衝動殺了女學生,為何要把對方的衣服脫光?資深員警:「有一種民俗說法是死者沒穿衣服,就不會出門去報仇。」
死者媽媽:「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不是不報,是時機未到。」
▲兇嫌被判18年有期徒刑。
事隔10年,家屬依舊難以放下心中的傷痛。楊姓男子被判18年有期徒刑,死者家屬向他求償2440萬,楊姓男子雖然對金額沒有意見,但事實上根本賠不出來。死者媽媽:「一毛都沒賠,我查不到他的財產。」
這間汽車旅館以前生意很不錯,但是發生了這麼大的命案後,內部大整修,連名字都換了,才繼續營業。
▲汽車旅館在事發後,改名大整修。
汽車旅館仍在,兇手服刑已經超過一半,再過幾年就能重回家人身邊,但是被他慘忍殺害的女學生,青春年華只停留在2009年2月4日那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