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游承霖/新竹報導
一名役期4個月的軍事訓練役徐姓士兵,藉著退伍前部隊打靶的機會,將一顆步槍子彈放進口袋中,想帶回家當紀念,沒想到部隊清點彈藥時,隨即發現少了一顆子彈,立刻實施安全檢查,徐男自知無法通過追查,向連長坦承是他藏匿的,前往新竹憲兵隊自首,檢方依陸海空軍刑法侵占軍用彈藥罪嫌,將徐男起訴。
據悉,徐男為役期4個月的軍事訓練役,已於4月底時退伍,在退伍前一周,趁著在營區靶場打靶訓練時,擔任單位器材班負責裝填彈匣的機會,將一顆5.56公厘步槍子彈藏進口袋中,想帶回家當紀念。
連隊在清點彈藥時,發現短少一顆子彈,立刻實施安全檢查,徐男見躲不過,向連長坦承是他藏匿的,在連長陪同下前往新竹憲兵隊自首,表示願意接受裁判,並交出子彈;檢方依陸海空軍刑法侵占軍用彈藥罪嫌將徐男起訴。
檢方表示,陸海空軍刑法第 64 條規定,竊取或侵占軍用武器或彈藥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意圖供自己或他人犯罪之用者,處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即便情節輕微者,也需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
▲徐姓士兵趁打靶機會偷藏一顆子彈想帶回家紀念。(圖/示意圖,翻攝自國防部發言人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