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北市一名13歲、就讀國中的少女,經由表哥介紹認識21歲林男,兩人交往發生3次性關係。時隔一個月,少女因下體不舒服怕得性病,只得和媽媽坦白一切,請媽媽帶她看醫師,也讓林男和未滿14歲少女性交一事曝光遭判刑。
▲圖/翻攝自Instagram
這起事件發生在2016年,林男與國中妹自2月開始交往,當時國中妹就讀國二,年僅14歲。在某次放學前往林男三重住家時,聊著聊著天雷勾動地火,兩人順勢發生關係。
不料一個月後,少女下體不舒服,且想到林難解尿經常疼痛,憂心自己罹患性病,只得向媽媽坦言兩人發生過3次性關係,請求媽媽帶她就醫。少女媽媽不敢置信,認為女兒遭到性侵報警。好在就醫檢查結果僅是罹患披衣菌疾病,與林男尿道無關,不過也讓林男因此吃上官司,最終被判處3年4個月徒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