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屏東報導
一名72歲林姓老翁去年9月間酒駕與黃姓騎士發生車禍,遭警方驗出酒測值0.18毫克,因未能通過「生理協調平衡檢測」,被檢方依公共危險罪起訴,但法官審理時認為,林翁可能是年紀大,才無法通過平衡測驗,不見得是受到酒精影響,因此判林翁無罪,可上訴。
據悉,林姓老翁去年9月間駕駛小貨車與黃姓機車騎士發生車禍,造成黃男多處擦傷,警方到場時測得林翁酒測值0.18毫克,雖未達公共危險罪門檻0.25毫克,但仍屬酒駕。
屏東地方法院檢視林翁平衡測試影片後,認為林翁已經上了年紀,未能完成測試可能與年紀大,平衡感、肌肉控制能力較弱所致,不一定是受到酒精影響,而檢方也無積極證據證明這起車禍與林翁酒駕不能安全駕駛所釀,因此判林翁無罪,可上訴。
▲法官認為老翁未能通過平衡測試不一定與酒駕有關,因此判無罪(圖/翻攝自Google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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