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盈君/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34歲的廖姓男子,前年農曆七夕情人節時,偷拍與女友小璇(化名)的性愛影片,2人於去年分手之後,廖男竟傳簡訊恐嚇女方,威脅散布影片,還將影片PO上臉書,設定只有小璇、小璇胞姊及其陳姓友人可觀看,同年7月間,陳女上臉書欲留言祝小璇胞姊生日快樂,驚見影片趕緊告知小璇,由於雙方和解,新北地院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廖拘役20日。
▲陳女上臉書留言卻驚見性愛影片。(圖/示意圖/記者 林盈君攝)
據了解,廖男於2016年8月9日,趁在家與小璇愛愛時,偷拿相機拍下整個過程,隔年3月間,他因不滿小璇提出分手,竟透過手機先傳一張性愛照,威脅若不理會將散布影片,小璇不予理會,沒想到廖男竟拿著小璇姊姊汰除的手機,發現可登入臉書,竟上網散布影片,設定只有3人可觀看。
直到同年7月間,陳女上網祝福小璇胞姊生日快樂,卻驚見小璇的性愛影片,趕緊通報;後來雙方達成和解。法官認為,廖男所為實屬不該,本案構成累犯,但考量他犯後坦承犯行,態度尚可,並與被害人達成和解,判拘20日,得易科罰金2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