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台北報導
台北市1名葉姓男子,透過網路認識15歲少女小琪(化名),兩人隨即展開交往,小琪還翹家投靠他,沒想到葉男不懷好意,竟仲介小琪援交賺錢,由他與楊姓室友充當馬伕,性交易所得則由3人拆帳,後來小琪暗中逃跑,葉男便拿出對方簽下的3萬元本票要脅,小琪又被押回去賣淫,台北地檢署今依兒少法、妨害自由及妨害風化等罪,起訴葉男及其楊姓室友,小琪則接受社會局安置。
檢警調查,前年8月間,小琪從台南市翹家北上投靠男友,葉男為了減輕房租壓力,遂要求對方分擔租金,小琪身上自然是沒錢,他竟鼓吹對方上網援交,還將小琪仲介給應召業者,每次性交易價碼為3000元,但小琪每次只分到數百元,剩下的錢則由葉男及楊男瓜分。
後來小琪夢醒後想脫身,葉男便拿出她當初簽下的本票要脅,小琪只好乖乖跟著對方回去,葉男將小琪軟禁在基隆,去年4月間,小琪趁對方外出時報案,這才順利脫離魔爪;小琪指控,葉男不但騙她下海賣淫,還限制她的行動自由,甚至騙她喝下毒咖啡包沖泡的飲料。
葉男應訊時否認犯行,並辯稱是小琪主動找上門,他並未逼迫對方援交,另外,他的確有拿毒咖啡包飲料給對方,但小琪是自願喝下飲料,他並未欺瞞或強迫對方;楊男則供稱,他平常只負責載小琪去接客,並未限制對方行動自由,亦未強迫小琪賣淫。
檢方清查對話紀錄後發現,當初小琪是自願離家與葉男同居,至於轉讓毒品的部分,因查無任何事證,僅憑小琪片面指控,難以認定葉男涉案,不過葉、楊2人涉嫌媒介未成年少女性交易,明顯觸犯妨害風化及兒少法等罪,另外,葉男還限制小琪行動,也已觸犯妨害自由罪。
檢警進一步調查後發現,葉男與北市中山區的八方、金昌等酒店的經紀人熟識,這兩家酒店以每節10分鐘140元之代價,媒介酒店小姐裸體跳舞陪酒,以及進行半套性交易等服務,警方循線逮獲7名酒店經紀人,訊後一併依妨害風化罪將7人起訴。
▲葉男要求少女下海賣淫還軟禁餵食毒咖啡遭判刑。(示意圖,非當事人/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