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於慶璇/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20歲王姓男子前年認識了一名小學剛畢業的13歲少女,2人進而交往成男女朋友,多次在雙方住處做愛,直到去年少女的父母無意間從家裡垃圾桶發現了一枚「使用過的保險套」,追問之下揭發王男惡行,橋頭地院昨(14)依與未成年人性交罪判他有期徒刑3年10月,可上訴。
▲示意圖。(圖/翻攝自pixabay)
判決指出,王男前年6月認識了國小剛畢業的女童,同年8月及去年6月分別在兩人住處進行性交,直到被少女母親發現使用過的保險套後,整件事情才曝光。王男於法庭上,也坦承與少女發生2次性行為,聲稱兩人是男女朋友,為兩情相悅,性行為皆經過少女同意下才發生,而公設辯護人也替其說情。
法官則認為,王男明知少女才13歲,身心發展均尚未成熟,對於性自主決定權、身體控制權尚缺乏完全自主判斷能力,但王男卻逞一己性欲與其發生性關係,法官考量其無不良前科,案發時年少不經事,一時衝動無法克制自我情欲以致觸法,依與未成年人性交罪量處王男3年10月徒刑,以資懲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