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北市有一名28歲的女子,在媒合平台約了男網友一起吃飯,結果爽約對方,被男子留下負評,女子竟然惱羞成怒,也給對方負評且誹謗對方對她毛手毛腳,男子提告妨害名譽,要求10萬賠償,女子才求饒認錯。
媒合平台「Eatgether一起吃」日前在臉書粉絲專頁分享案例,表示有女性用戶無故缺席飯局,被男子留下負評,竟因此不爽,在對方的評價下留言「見面誇張到毛手毛腳,一開始沒想太多,沒想到變本加厲!超噁心的...還好請朋友來救我,請大家小心這個人,不希望再有受害者了。」
男子見狀氣得提告女子妨礙名譽,且求償10萬元,女子這才求饒道歉,「我真的很抱歉造成您的傷害,但我真的沒有這麼多錢,我會當面跟您道歉公開跟您道歉,真的很對不起...」
▲圖/翻攝自Eatgether一起吃臉書
網友見狀紛紛表示,「男生真的要保護自己」、「爽約人還能被毛手毛腳,難道是通靈王?」、「一開始沒想太多越想越不對勁XDD」、「現在惱羞成怒的公主病真多」、「支持提告」。業者也提醒網友,「各位真的不要覺得在網路交友平台上的言論不需要負責,我們不只保護女生,也保護男生應有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