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盈君/桃園報導
桃園市一名莫姓男子,3年多前認識一名讀國中的女學生後,2個月內多次約女學生到家中親熱,女學生媽媽後來在其手機內,發現她和莫男的親密合照,追問後才得知事情經過,氣得控告莫男妨害性自主。據《聯合》報導,法院審理時,女學生表示「親熱次數多到記不清楚,最少有10次」,不過莫男只承認7次,且強調都是在家裡發生,沒有女學生所說的到汽車賓館幽會,法官以女學生在第一時間表示「只在莫男家中做過,有一次在他朋友家」,沒有提及到汽車賓館親熱。
▲男子被控7個妨害性自主罪判刑。(圖/示意圖/翻攝pixabay)
檢察官和法官傳女學生作證時,對是否到過汽車賓館親熱,女生都表示「我忘了」,法官以罪證有疑,未採納其他3次。由於女生當年未滿16歲,法官依7個妨害性自主罪,合併判處莫男1年6個月徒刑,另外3次則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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