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鴻典/台北報導
619為台灣器官捐贈紀念日,起因是民國76年6月19日「人體器官移植條例」正式頒佈後,台灣成為亞洲第一個有器官移植法律的國家,為感念器官捐贈者及其家屬的無私奉獻,應該值得被社會永遠尊崇懷念,在104年擇定6月19日為器官捐贈紀念日,讓每位器官捐贈者的愛心與勇氣不因時間的流逝而被遺忘,更希望能增加國內社會對器官捐贈者的尊重及無限感恩。
▲圖/童綜合醫院提供
器官捐贈者的愛心與勇氣不受年齡的限制!童綜合醫院指出,78歲黃楊明姿女士就是一位值得讚揚的典範。黃楊女士在2005年確診罹患乳癌,積極接受手術與放化療,樂觀且正向地度過每一天,2015年無意間拿到器官捐贈的宣傳單,黃楊女士非常認同器官捐贈的大愛意義,所以自行簽署了器官捐贈卡,後來也叮囑子女要遵照自己的意願。
今年5/11黃楊女士因身體不適由家屬送至急診,隨後入住加護病房,人陷入昏迷且情況不樂觀,女兒遵循母親的心願,主動告知醫師母親有簽屬器官捐贈卡,希望能協助完成母親的心願;經醫院器官移植協調師說明醫療檢查及眼角膜摘取過程,再取得黃楊女士先生及其他家人同意並簽屬器官捐贈同意書,協助會診眼科醫師評估,初步評估結果角膜狀況良好,加護病房護理人員協助予以眼藥膏進行角膜保護。
▲圖/童綜合醫院提供
5/16早上7:12黃楊女士辭世,協調師啟動捐贈流程,捐出兩枚眼角膜,經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進行眼角膜配對後,確定兩枚眼角膜都將送至彰化基督教醫院進行移植,嘉惠兩名受贈者。
黃楊明姿女士生前為家庭與兒女付出許多的愛,離開人世後更是把愛留給有需要的民眾與家庭。黃楊女士育有3名子且皆已成家,由於二兒子多年前已離開人世,二媳婦也罹癌過世,留下3名孫子女則由黃楊女士身兼父母職帶大;當她罹癌後也自願簽屬器官捐贈卡,希望能將大愛無私奉獻出來。
完成角膜捐贈手術後,由內科加護病房劉家珊主任帶領全體醫護人員、協調師、社工師向家屬及捐贈者說明手術過程順利,獻上最誠摯的致意,全體人員深深一鞠躬,感謝黃楊女士的遺愛人間。
▲圖/童綜合醫院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