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中心/綜合報導
元大銀行合併大眾銀行後,關閉了將近10間分行,當時元大提出「史上最優離職方案」,但大眾銀行離職員工卻遲遲領不到資方承諾的獎金,憤而對前東家打集體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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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蘋果日報》報導,當時元大銀行提出了2N優離方案,還宣稱是「史上最優離職方案」。但大眾銀行工會表示,當初員工與大眾銀簽合約,離職金必須以獎金加計薪資,以平均月薪為計算基礎;但元大銀合併大眾銀後,並沒有概括承受所有合約,而是以固定的月薪計算,導致員工的離職金被「打折」,對於重獎金制度的業務部來說,影響非常大。
大眾銀離職員工不滿遲遲等不對資方允諾的獎金,委任詹豐吉律師辦理集體訴訟。元大銀行則表示,前大眾銀員工所要求的獎金及分紅,都已經計入離職金計算,與業界常態不符。元大銀表示,一般而言,同業在計算員工離職金,只會計算常性收入,不會納入年終獎金、分紅等非常性收入;強調勞資雙方的爭議已由勞工局協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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