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於慶璇/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37歲黃姓男子日前利用交友軟體認識了一名邱姓女子,2人約定以1萬元外加5千元車馬費進行性交易,不料事後黃男卻留下一串假金鍊就落跑,涉嫌詐欺,但黃男到案後卻喊冤,直指「本人和照片差很大」,當下就拒絕性交易了。最後則因高雄地檢署多次傳喚邱女不到,認定黃男罪嫌不足,不起訴。
▲(示意圖/ 翻攝自pixabay)
邱女指控,去年8月9日認識住在高雄的黃男後,黃男要約她南下碰面,並稱只要她過來,就會給她1萬元費用外加5千元的車資,邱女信以為真,兩人約好在一間旅館內進行性交易,但沒想到兩人在嘿咻後,黃男卻藉口回公司處理事情,丟下脖子上的金項鍊,說等他回來再付錢,結果讓她遲遲等不到人,事後將金項鍊拿到金飾店變賣,才知道根本是假貨,憤而怒告黃男。
黃男到案後,坦承當天確實和邱女約好性交易,但沒想到邱女長相竟和照片差太多,因此當場就拒絕了,邱女疑不甘心花錢跑了這麼遠一趟,要求他拿出金項鍊做抵押。黃男清楚那條項鍊不值錢,於是交給邱女後就離開了,否認詐欺及白嫖。
雙方各執一詞,檢方多次開庭,邱女卻拒絕到案說明,檢察官因查無具體罪證,昨(27)將黃男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