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於慶璇/綜合報導
台中一名林姓男子與妻結婚10年,發現妻子認識了一名周姓男子後時常晚歸,某次驚見妻子皮包內多了一把陌生鑰匙,懷疑不單純,曾多次跟蹤到妻子台中一處住處,果真抓姦妻子與小王全裸躺床畫面,驚覺被戴綠帽後憤而怒告,但檢方卻以證據不足,獲不起訴處分。
▲(圖/翻攝自Pixabay)
據《聯合新聞網》報導,林男指控,去年2月初工作返家不見妻蹤影,看見妻子身上那把陌生鑰匙放在家裡,便持鑰匙前往先前跟蹤妻子的陌生住宅,果不其然打開門了,驚見妻子與周男全裸躺在床上,氣得怒告2人通姦、相姦,但檢方以證據不足證明2人性交而不起訴。
林男一氣之下向周男求償70萬元,台中地院則認為,周男與有夫之婦酒後全身赤裸共躺一床,已逾越正當友誼互動界限,認為周男已侵害配偶權,判賠20萬元精神撫慰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