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盈君/宜蘭報導
宜蘭縣羅東鎮一名開設養生館的吳姓男子,因店內的女員工沒錢繳房租,於是吳男便讓她暫住店內,還幫忙拉皮條媒介性交易,雖然男子辯稱只是出於好心收留,但因男客出面指證,男子仍被依妨害風化罪判刑2個月。據了解,吳男當時僱用張姓女子為服務生,但是張女卻因經濟困頓繳不出房租,吳男便收留她住在店內,還幫忙兼職拉皮條,並以每次2千5百元的價格,媒介男客與張女從事「全套」性交易。
▲吳男因幫忙女員工拉皮條遭判刑。(圖/示意圖/翻攝JKF論壇)
事後吳男辯稱,只是出於好心才收留張女,雖然有耳聞客人談論她從事性交易,但因知道張女經濟困難,所以也不好表示什麼,更強調絕對沒有媒介性交易。但卻有男客出面指證,是透過吳男介紹與張女從事性交易,當時共付現金3000元、吳男還找回500元。宜蘭地方法院審理時認為,吳男媒介、留容成年女子從事性交易,且事後否認犯行,因此依妨害風化罪將他判刑2個月,可易科罰金6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