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桃園市34歲的謝榮賓,不滿女友提分手又避不見面,遷怒反對2人結婚的女友家人,去年在臉書嗆女友「叫你媽可以先去訂棺材了,等等太臨時難買」,就帶著瓦斯桶、水果刀到女友家,與女友的父親、哥哥發生衝突,揮刀狠刺女友父親致死。一審遭判13年6月,案經上訴,高等法院審酌,謝榮賓與女友母親和解,今(28)日依殺人罪改判有期徒刑12年6月。可上訴。
檢警調查,謝榮賓在交友軟體上結識王姓女子,交往後,王女發現謝脾氣暴躁,還有妨害自由、強盜、毒品等多項前科,2人發生多次爭吵後,王女提出分手並離開同居住處。謝想向王女追討交往期間給她的金錢,但王女避不見面,謝只能在臉書對她嗆聲,並到王女家的汽修廠騷擾,因王女長期離家,王家人根本不知發生什麼事,乾脆拉下門相應不理。
▲謝榮賓聆判後還押,見媒體拍攝隨即低下頭。(圖/記者潘千詩攝影)
2017年10月2日,謝在臉書上與王女互嗆,囂張po文「叫你媽可以先去訂棺材了」,隨即帶著小瓦斯桶到王家要找王女理論,當時王父正與兩子泡茶,謝打開瓦斯,拿出打火機威脅點火,王家父子3人衝出阻擋,在門口爆發衝突。謝不敵,左手被打到骨折,怒從背包裡抽出預藏的水果刀朝王父猛刺3刀,送醫不治。
▲警、消到兇殺命案現場救援、蒐證。(圖/翻攝畫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