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新北報導
新北市1名28歲的陳姓女子,平時在公司負責採購工作,卻暗中將訂購的黃銅變賣,獲利107萬餘元後遭逮,公司事後願以150萬元和解,愛慕陳女的男同事,一口氣拿出百萬元英雄救美,陳女原本承諾嫁給他,但自己付不出50萬元,最後未能達成和解,陳女仍遭判刑,男同事也未能如願娶回她。
據了解,2015年3月到10月間,陳女在新北市1間金屬加工公司任職,月薪為26000元整,她到任滿1個月後,隨即出具妹妹訃聞,打算向公司請喪假,老闆知情後特地致電關心,未料陳父竟回:「沒有這回事!」,老闆始知自己被騙,但仍選擇原諒陳女。
同年6月間,陳女因在外積欠大筆債務,竟利用公司名義訂購3批黃銅,總重高達9千多公斤,再委由不知情的司機載至資源回收場變賣,總計獲利107萬餘元,直到上游廠商來到公司請款,全案才因此曝光;老闆一開始不想提告,他認為這批黃銅加工後可賣500萬元,只要陳女賠償150萬元的話,公司便同意與之和解。
陳女自然拿不出錢,但她外貌姣好,連男同事都為之傾倒,還主動拿出100萬元,代陳女支付一部分和解金,並將這筆錢當成結婚聘金,陳女也簽約承諾對方,官司結束後就辦婚禮,孰料,陳女仍是籌不出剩下的50萬元,最後與公司和解破局,婚約一事亦跟著告吹。
公司提出背信告訴後,案件移請新北地院審理,陳女應訊時坦承犯行,並拿出身上僅有的14萬餘元;法官考量陳女已有悔意,並償還部分款項,依背信罪判她4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2萬元;另外,陳女請喪假4天,公司支付薪水3467元,同樣被提告詐欺取財罪,這部分法官判她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3萬元,兩案均可上訴。
▲男同事拿出百萬元代為支付和解金,陳女原本承諾要嫁給對方。(示意圖,非當事人/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