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一名70幾歲的蔡姓泌尿科醫師,今年1月經由婚友社介紹,與住在北部的潘姓女子交往,殊不知兩人激戰後,蔡男以40多年的執業專業,認為潘女有性病,還刻意傳染給他,因此打電話痛斥婚友社,潘女得知消息,認為蔡男根本是刻意中傷,揚言提告,兩人因此鬧上法院。
▲老醫師依「臨床」經驗認定女伴患有陰道炎,兩人鬧上法院。(示意圖/達志影像)
蔡男與潘女通過婚友社認識,兩人今年1月底相伴出遊,泡完溫泉後順勢發生性行為,完事後,蔡男據40多年臨床經驗研判,潘女陰道灼熱,應是患有陰道炎,竟還傳染給他,他氣到打電話給婚友社痛批,「怎麼介紹一個有性病的給我」。
潘女得知此事,自認被誹謗,分別於4月7日、14日發存證信函,要求蔡男和解,否則就要到診所召開記者會,蔡男反告潘女恐嚇。
檢方表示,潘女是否患有疾病應該是由醫療院所判斷,且就算患有疾病也是病人的隱私,不可以擅自公開,蔡男後來發現自己理虧,最後同意以3萬元與潘女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