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蘇怡璇/台北報導
2016年,台北市內湖發生一起駭人聽聞的隨機殺人案件!3歲女童小燈泡,當街被王景玉砍殺致死!案件到了士林地方法院,一審法官以《兩公約》不得對精障者判死為理由,判他無期徒刑,家屬上訴,二審法官仍判無期徒刑,需刑後監護5年,這樣的判決再度引起討論。王景玉非首例逃死,這些年虐殺幼童後,逃過死刑的嫌犯還有他們!
▲包括龔重安在內殺童嫌犯,免死。(圖/資料畫面)
一、王昊遭灌毒致死案
王昊案,嫌犯劉金龍不滿同居人2歲兒子(王昊)哭鬧找媽媽,夥同3名友人對他拔指甲、榔頭敲斷鼻樑、打斷牙齒、燒紅鐵釘燙手掌、腳底、拉扯生殖器、自製刑具毆打、喝令他原地踏步答數,甚至灌食安非他命菸及施打海洛因針,21天後王昊身亡,劉金龍在一審判決時態度相當囂張,還會怒瞪大家,但被判死刑後,二審態度轉變,竟然害怕得發抖,加害者好像突然變成了受害者,就是為了想要免除一死,最後也達到目的,最高法院102年7月維持30年刑期定讞。
二、台南湯姆熊割喉命案
曾文欽於2012年12月1日在台南湯姆熊遊樂場誘騙男童進廁所,再持利刀割喉殺害。曾文欽落網時,曾嗆檢警「反正台灣的法律殺1、2個不會死」,更指出「如果犯案後沒有被抓,以後還會再去殺人,直到被捕為止。」引起社會譁然。最高法院認他行兇時處於憂鬱及躁鬱狀態,105年5月判無期徒刑定讞。
三、汐止母女三屍命案
富商張鶴齡為了討小三歡心,特地準備瓦斯、乙醚等物進行「殺人直播秀」,讓小三見證自己殺害太太和2名女兒全程聲音。全案從一審發展到更五審,張鶴齡雖一度被判死刑,但去年4月29日判決大逆轉,法官以張鶴齡無前科、平時父女互動正常、殺害幼女是臨時起意,以及「有教化可能」等理由改判張鶴齡無期徒刑,全案定讞。
四、北投女童割喉命案
北市文化國小一名8歲女童在女廁內遭歹徒割喉,送醫搶救後宣告不治,嫌犯龔重安案發後自行報警。高等法院認他罹患思覺失調症,有治癒並復歸社會可能,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最高法院維持高院判決,106年8月判免死定讞。
五、新竹戀童拐殺案
新竹一名小六男童遭誘殺,兩名凶嫌,李靖以及陳天心涉嫌誘拐男童到住處打電動,將男童勒斃!最高法院認定,2人未達《兩公約》情節最重大之罪等理由判免死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