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盈君/新北報導
惡房東張淑晶因擅改房租契約坑殺多名房客,昨天(3日)新北地院判其8年2月徒刑。今天下午,張淑晶準時出現在高院民事庭,不過因為看到現場有大批記者守候,所以張淑晶當下顯得有些心慌,想要走車道卻遭法警擋住,後來張淑晶請法警幫忙,保護她進入開庭,對於現場記者所有的提問,都不願多做回答。
▲張淑晶遭法院判刑8年2月。(圖/資料照)
張淑晶與男姓友人黃鐸,遭控從2013年起,在房屋租賃契約上動手腳,隱匿租約不利條款,藉此坑殺房客,甚至還對房客提告逼索違約金,超過百名被害者提告,檢方依詐欺、誣告和恐嚇取財等罪起訴2人,新北地院昨天針對其中78人受害部分,判刑張淑晶8年2月,其中1年2月得易科罰金,黃鐸則判無罪。仍可上訴。據了解,張淑晶與黃鐸從2013年起,在新北市中和、板橋等地,先以低價承租房屋,接著在屋主未同意的狀況下,擅自裝潢將一般樓房隔成多間小套房,當起二房東出租,藉此吸引房客上門,在以廉價套房已滿等理由,要求租下價格較高的套房藉此獲利。
此外,張淑晶簽約時故意不講清楚租金不含電卡、鑰匙等費用,等房客承租後,再巧立名目收費,甚至還只拿出部分合約內容供房客簽名,隱匿不利房客條款等內容。房客不勝其擾要求解約,卻反遭張淑晶控訴侵占、毀損、詐欺或偽造文書等罪,押金拿不回來,反被求償違約,甚至連父母也變成指控對象。檢方認定張淑晶和黃鐸詐取押金、違約金,痛斥張淑晶行徑惡劣、態度囂張,且犯後毫無悔意,依詐欺、恐嚇、誣告等罪將2人一併起訴,新北地院針對其中78人受害部分,認定張淑晶有罪,判刑8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