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黃彥雄
像「恐怖情人」般繼續追蹤前伴侶有沒有另結新歡
國民黨在野之後,有沒有反省檢討,從修改黨紀規章增訂「林為洲條款」就可以看得出來。一個已經分手的怨偶,被分手的人不甘願,還像「恐怖情人」般繼續追蹤前伴侶有沒有另結新歡,如果屬實,就很阿Q精神地跟自己喊話說「幾年內都不會復合」,著實令人啼笑皆非。
因應年底選戰,國民黨考紀會提出因應辦法,若是黨員在年底前申請退黨或宣布退黨,黨會先留校察看,觀察黨員是否投入參選公職,或是加入其他政黨以及在未經允許下投入輔選工作,將會祭出黨紀予以開鍘。
▲國民黨考紀會對準可能脫黨參選黨員訂出新規定
事實上,依照現行黨務規章規定,黨員若是脫黨參選或是輔選其它政黨候選人,地方黨部就會提報考紀處分,依照往例或今年3月通過的「地方公職人員選舉黨員行為規範」,若是脫黨參選,不管你有沒有申請退黨,基本上就是會直接開除黨籍。因此,考紀會的因應辦法,根本是脫褲子放屁、多此一舉。
舉例來說,有一對情侶,女方向男方提出分手,不管女方是否馬上或是隔一段時間另結新歡,都已經與這位前男友無關,而這位前男友不甘心,還說要持續追蹤前女友,如果前女友另結新歡,就要懲罰前女友,幾年內都不會復合。
國民黨考紀會提出的考紀因應辦法,就是這位前男友的行為。以前女友的角度,我都跟你分手了,我還管你幾年內跟不跟我復合,再說,如果我要跟你復合,也要雙方都同意,又不是單方面想復合就可以復合。
最好的例子就是花蓮縣長傅崐萁,2010年傅崐萁脫黨參選,被國民黨開除黨籍,傅崑萁當選縣長,在2014年尋求連任前曾有意重返國民黨,甚至請出家中長輩吳伯雄出面說情,「勸和不勸離」,但當時的大家長馬英九就是不肯「復合」。
可議的是,國民黨理應去思考兩人分手的原因,才能知道自己要的是什麼,就像傅崐萁的例子一樣,如果認為對方有錯就拒絕到底,而不是天真浪漫地以為訂立規矩,就可以避免走上分手一途,恐怕到最後只會弄巧成拙,平白增添分手的不定因素。
《作者簡介》黃彥雄,出生軍公教家庭,傳統產業中階主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