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怡靜/台北報導
宜蘭縣一名陳姓男子,105年在宜蘭監獄服刑期間,因在牢房內辱罵孫姓受刑人「X你娘」、「臭卒仔」等語,引發孫男不滿,於今年5月以妨害名譽向陳男提告,經宜蘭地檢署調查,孫男控訴事發時間是在兩年前,已超過法定6個月告訴期,故全案不起訴處分。
▲宜蘭地方法院檢察署外觀。(圖/翻攝臺灣宜蘭地方法院檢察署臉書)
宜蘭地檢署不起訴書指出,同在宜蘭監獄服刑的兩人,於105年5月19日下午5時許,陳男在牢房內辱罵孫男「X你娘X掰」、「你是臭卒仔」等語;引發孫男心生不滿,孫男在今年5月21日控告陳男妨害名譽,但經宜蘭地檢署調查,陳男發生辱罵時間是在兩年前,依告訴乃論罪,應在陳男辱罵後6個月內提告,因此孫男提告時間點已超過法定6個月期限,依此全案偵結予以不起訴處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