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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颱瑪莉亞挾帶強大風雨襲台,究竟北北基明(11)日會不會放颱風假持續備受外界關注,新北市長朱立倫於今日晚間十點前搶先宣布明日停班停課,而台北市則於晚間十點準時宣布明日正常上班上課。不過,消息一出也引起不少網友好奇,家住新北但是在台北市上班的民眾究竟有沒有颱風假?
◆週三(11日)全台「停班停課」一覽 https://goo.gl/kyKsTp
柯文哲於晚間十點於臉書上發文表示,臺北市政府依據中央氣象局最新天氣預報資料,於宣布明(11)日照常上班及上課,另外,也於文中補充,依規定,天然災害發生時,員工住所與服務處所如其中一地發布停班(課),則得依照該地給予員工停班(課)登記。」言下之意,就是住新北的台北市企業員工依舊可以放假。
據北市勞動局表示,依規定,勞工居住地、工作地或上下班經過縣市,若因颱風而停班停課,勞工可不出勤,雇主可不支薪,但不得因此扣發全勤獎金或有其他不利行為,資方不得強迫勞工出勤,但要是勞工同意出勤,雇主給付當天工資以外,宜加給工資或津貼,同時也得提供勞工適當安全防護措施。
【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 Q&A】
Q:天然災害之定義為何?
A:本要點所稱天然災害,指颱風、洪水、地震及其他經目的事 業主管機關認定屬天然災害者。
Q:天然災害發生時(後),勞工在什麼情況下可以不出勤?
A:本要點明定天然災害發生時,如工作地、居住地或上班必經途 中任一轄區首長已通告停止辦公或工作所在地未通報停止 辦公,但因天然災害因素阻塞交通致延遲或未能出勤時, 勞工可不出勤。
Q:事業單位如果因為營運需要,如何約定勞工出勤?
A:天然災害發生時(後),事業單位因業務性質需要,需特定 勞工出勤者,應由勞雇雙方於事前約定;有工會者,應徵 得工會同意,無工會者,應經勞資會議同意。
Q:勞工因天然災害無法出勤,雇主可否記為曠工?可否要求請 事假或補班?
A:勞工因天然災害致未出勤,非可歸責於勞工,雇主不得視 為曠工、遲到或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且不得 強迫勞工補行工作、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為其他不利之 處分。
Q:勞工因天然災害原因無法出勤,工資應如何發給?
A:勞工因天然災害無法出勤,與勞動基準法有關「放假」之 目的及概念不同,亦難歸責於雇主,然雇主本應照扶勞工, 宜不扣發工資。
Q:勞工於天然災害發生當日應雇主之要求出勤者,工資應如何 發給?
A:天然災害發生時(後),對於應雇主之要求而勉力出勤之勞 工,雇主應本「疼惜」之心,除照給當日工資外,宜加給 勞工工資,並提供交通工具、交通津貼或其他必要之協助。
Q:天然災害發生當日,勞工執行職務或上下班途中發生災害, 應如何處置?
A:勞工執行職務中發生災害,屬職業災害;勞工上下班於必 經途中發生意外事故,如非出於勞工私人行為而違反法令 者,亦屬職業災害。勞工遭遇職業災害,雇主應依勞動基 準法第 59 條規定予以補償。
Q:天然災害發生,公務機關(構)等及其他性質特殊事業勞工出 勤及工資如何規範?
A:公務機關(構)、公私立學校、公用事業、郵電事業、交通 事業及其他性質特殊之事業,天然災害發生時(後),勞工 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事項,其他法令另有規定者,依其規定辦 理;未有規定者,參照本要點辦理。
▲圖/記者林敬旻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