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展誌、潘穎文/台中報導
罕見的判例出現在台中,沒有撞到人但嚇到孕婦害孕婦流產,因此被判刑。去年在台中豐勢路上,一名男子開車和機車對撞,機車失控衝進旁邊的早餐店,害懷孕四週的老闆娘受到驚嚇,車禍三天後流產,難過的向肇事車主及機車騎士提告,法院依過失傷害判肇事車主兩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7歲無照機車騎士移送少年法庭。
講到激動處,張姓老闆娘情緒崩潰,去年一場車禍造成她懷孕才四週的小生命不幸流產。如今再度懷孕,肚子裡小寶寶已經七個月大,但一想到去年的意外,仍舊悲慟不已。
老闆娘跟先生在台中市豐勢路上經營早餐店,去年四月江姓男子開車和機車騎士對撞,機車失控衝進早餐店,當時在餐檯工作的老闆娘已經懷孕四週,受到嚴重驚嚇,3天後大量出血流產,認定跟車禍有關,因此提起告訴。
地方法院發言人卓進仕表示,雖然車子沒有撞到老闆娘,但受到驚嚇、流產有因果關係,判處開車駕駛及17歲無照騎士兩人過失傷害罪確定,肇事車主兩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7歲騎士移送少年法庭,老闆娘得知消息後感到欣慰,現在懷孕七個月,希望能放下傷痛,迎接新生命的到來。(整理:實習編輯黃慧媺)